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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全霍尔果斯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2018-03-23 15:15,更新:2010-01-01 00:00

2018年,霍尔果斯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要求有什么调整?霍尔果斯惠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验为你解读。

        2018年1月1日起,霍尔果斯开始实施《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条例》,这是霍尔果斯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突出了先行先试,凸显了开发区“为我国沿边地区与内陆地区、沿边地区与周边国家开放合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的重大历史使命,明确了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开发区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为霍尔果斯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完善的法制环境。

        该《条例》明确了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特殊经济政策的特定区域及构成部分,应坚持统筹规划、内引外联、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原则,先行先试,探索制度创新;明确了开发区内企业、机构、个人应享受的权益和遵纪守法的义务。同时赋予了开发区探索建立“试错免责”机制,突出了开发区机制创新的特点。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开发区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工作,督促落实相关政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开发区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行使自治区级管理权。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将其行使的行政管理权限下放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下放的权限,自治区相关部门应当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018年起,霍尔果斯响应自治区党委要求,加大了招商引资实体经济的步法,对服务类行业的注册进行了规范,清理了一些骗票卖票的企业,促进了霍尔果斯更加健康稳健的发展。

 霍尔果斯作为我国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之一,自古以来就担任着重要的通商地域,尤其到了当今时代下“一带一路”的发展规划过程中,霍尔果斯更加成为重要的经济开发地区,也成为了迅速发展崛起的城市之一。

2011年9月,国务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批准设立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自治区、霍尔果斯当地政府对开发区内的新办企业量身制定了一系列可以叠加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已然使得霍尔果斯成为中国税收Zui低的地方。

那么这些政策的优惠力度到底有多大?有什么条件?尤其是政策稳定性如何呢?霍尔果斯惠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这些问题统一整理,分享给想在霍尔果斯注册公司的朋友!

第一、国家及有关部委相关产业政策及解读

一、国家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有哪些政策意见?

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施行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

(一)该政策针对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二)明确了特区的战略定位、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区域范围、产业布局,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政策;

(三)确定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并给予了很高的战略定位即“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新疆跨越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始作为一个独立主体享受专门的政策扶持;

(四)明确“2010年至2020年,对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内的企业,给予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优惠,具体目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二、关于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2011年11月29日,国家税务局、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

(一)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限定企业应以《目录》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

(三)对难以界定是否属于《目录》范围的项目,税务机关应当要求企业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结合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三、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其中又有何优惠?

2016年7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目的是调整及完善财税
60号文的相关规定,优惠内容包括: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新疆困难地区及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目录进行适当调整;

(二)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和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统一按照《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2016版本))》执行;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不变。

四、关于霍尔果斯政策的稳定性:

国家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的25%征收,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是霍尔果斯Zui大的税收优势。该政策是全国的,由于该政策是由国务院牵头,中央相关部委联合制定的,所以在政策的稳定性上来说,是全国各地Zui稳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其它省市的税收政策基本都是地方政府制定的。

因此该政策也是拥有着较大程度的优惠力度,体现在企业有第一笔收入起,哪怕你是2025年才有了第一笔营收,就从2025年开始算起,连续5年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而且不是以返还的形式,而是直接无需交付。

但是参与政策优惠需要一定的条件:

企业必须得是2020年12月31日前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四个园区之一新注册的企业,并且以《目录》内的业务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

同时重说明一下:政策扶持的产业目录涵盖35大行业,主要是实体经济和注册经济,实体经济是要在霍尔果斯投资建厂的,注册经济是不用在霍尔果斯当地实地经营,只需要在那里注册一个公司即可。注册经济支持的都是服务类、咨询类、技术类、研发类等增值税发票开6个点企业。商贸类公司(纯销售型公司)是不能享受霍尔果斯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实体如过去实地投资建厂经营,可以过去“谈政策”。

第二、地方政府配套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解读

一、地方政府对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有哪些建设意见?

2012年4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目的是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提升到自治区层面,同时设立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关于设立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中央编办复字
35号)。

不仅如此,自治区还将授予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自治区级管理权,同时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优惠政策,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内容有哪些?

2013年7月17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布《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内容包括:

(一)、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采取以奖代免的方式, 由园区财政局将免征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以奖励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补助;

(二)、“新办企业”是指在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新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或其他相关部门核准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三)、“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企业”是指从事《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取得的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四)、“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重点鼓励发展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企业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发生在一个自然年度的下半年的,可由企业自行选择自当年或下一个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备案制。纳税人应按优惠项目和管理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一次性备案。未按规定提请备案,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对难以界定是否属于《目录》范围的项目,由企业依程序向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商务经信局提出申请,由经济开发区商务经信局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经信委,由自治区经信委进行认定,对符合《目录》规定的,出具相关确认文件;

(七)、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间,对于企业年度发生亏损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得延后执行,要连续计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度;

(八)、纳税人同时从事优惠项目与非优惠项目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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